电子档案需要向档案馆移交吗?什么时候移交?

问:

电子档案需要向档案馆移交吗?什么时候移交?

答:

电子档案是信息化时代形成的重要档案门类,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必须向档案馆移交。按照国家档案局2012年7号文件《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》第六条规定和上海市档案局2019年1号文件《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电子档案自形成之日起,在5年内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。因此,按照上述规定,有档案移交任务的单位,应该向同级综合档案馆及时移交电子档案。

创建时间:2025-07-17 14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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